上海口岸2021年深化跨境貿易
營商環境改革若干措施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、《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和《上海市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持續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》,持續優化上海跨境貿易營商環境,進一步降本增效,制定上海口岸2021年深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改革若干措施如下:
一、 優化“通關物流”作業流程
1、加大推廣進口貨物“兩步申報”模式。企業第一步“概要申報”最少僅需填報9個項目、確認2個物流項目,海關完成風險排查處置后即可提離貨物;貨物提離后14天內完成第二步“完整申報”,辦理繳納稅款等通關手續。
2、推進關稅支付便利化。推廣關稅保證保險、自報自繳、匯總征稅和電子支付政策覆蓋面,加快通關速度,提升通關效率。
3、推廣上海國際貿易“單一窗口”預約申報功能。企業可在其他申報信息完備、但尚未獲得艙單信息的情況下,通過上海國際貿易“單一窗口”申報系統預約進行海關申報,免去等待和查詢艙單的時間。
4、優化高級認證企業(AEO)布控指令。提升風險布控精準度,按照企業信用等級動態調整相關商品的抽檢比例,科學設置相關商品在口岸和目的地的抽檢比例。
5、大力推廣無陪同查驗和在線稽核查。推廣無陪同查驗,鼓勵企業選擇“不陪同查驗”或“委托監管場所經營人陪同查驗”方式,降低通關成本,提高通關效率。推進“多查合一”,通過遠程面洽、視頻監控、網上報送等方式,減少實際下廠和侵入式檢查頻次。
6、推廣第三方采信制度。發揮第三方采信在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中的作用,穩步擴大第三方采信商品范圍和內容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意識,憑企業自主聲明和具備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結果,簡化實驗室檢測流程,實施快速通關。
7、完善跨境貿易大數據監管。依托上海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,進一步拓展貿易鏈、供應鏈、物流鏈數據采集范圍,運用大數據技術構建各類風險防控模型和便利化應用項目,實現安全和便利在更高水平上的統一,便利守法企業貨物快速通關,不斷提升企業獲得感。
8、持續開展進口貨物“船邊直提”和出口貨物“抵港直裝”作業模式試點。在確保港區生產安全的前提下,根據貨主自主申請,確保符合作業條件的貨物進行“船邊直提”和“抵港直裝”作業,便利有需求的企業快速提離貨物,壓縮貨物在港堆存時間,加快通關物流速度。
二、 簡化單證要求